商标使用不当会引起商标撤销。撤销分为商标局主动撤销和申请人申请撤销两类。
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申请撤销又分为两种情形:1、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2、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有以上情况,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比如著名药物“阿司匹林”,最初是德国拜耳公司生产的一种以乙酰水杨酸为主要成分的药物的商标,但由于其药效好,生产技术不难,所以大量企业都开始生产这类药物并命名为“阿司匹林”。后来“阿司匹林”就变成了这类药物的通称。现在拜耳公司生产的“阿司匹林”的国内商标名只能叫“拜阿司匹林”。所以当有人模仿自己的商标时,一定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减少损害。否则就有可能丧失你的商标。
与商标异议不同,当您所申请的商标被其他人申请撤销,如果您在2个月内不进行答复,即使以后能够提交有说服力的使用证据或者不使用商标的正当理由,商标局也将撤销您的商标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