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行政诉讼案件指不服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各级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所作出的行政决定,而向人民法院提起“民告官”的诉讼请求的诉讼案件。专利民事诉讼代理是指民事主体双方产生专利的财产权、人身权或专利权属等专利权纠纷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的诉讼案件。
松花江专利代理师团队中共有5人取得了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民事诉讼代理师资格,10人取得了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行政诉讼代理师资格。诉讼代理师在庭审过程中可以作为辩护人参与辩护。与律师相比,专利诉讼代理师更了解技术,能够从技术角度帮助审判员对专利权情况进行判断,并且在诉讼过程当中在授予权限范围内,专利诉讼代理师能够对专利进行合理的修改,在维护委托人权利的同时使专利权稳定性更高。
2018年左右,委托人中诚科技发现有人生产并销售与其专利产品结构非常相似的破冰除雪机。中诚科技首先委托律师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侵权诉讼。被告采用反诉专利权无效的方式宣告涉案产品的核心专利权无效。2019年2022年6月,委托人忠诚科技共委托松花江事务所代理了12起无效请求的答复及诉讼案件。2019年被告就中诚科技的四件被侵权专利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针对上述专利,我所对该企业的每个专利的每项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以及被告是否侵权均进行了综合考量。对存在较大可能被无效掉权项的案件优先选择进行修改,达到既要保留专利权有效,也要争取保证被告侵权产品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中。避免了因专利权被无效掉或者修改不当导致的侵权诉讼败诉的后果。至今,中诚科技的两件核心发明专利仍然维持专利权有效,使得最高人民法院在中诚科技作为原告的民事诉讼中仍然判定被告为侵权,并责令侵权方停止侵权行为以及向中诚科技支付相应侵权赔偿总计50万元。